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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了规范林木育种和种子管理工作术语,避免使用混乱给种子生产和管理造成损失,在总结了二十多年育种及种子采收、加工、贮藏的工作基础上,参照国外的贯例及习惯用法,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分为两部分,正文部分规定了种质资源保存、引种、母树林、种子园、遗传测定、杂交育种、无性系选育、良种审定、种子检验、种子处理与催芽等术语。为了查阅方便,附录部分给出了汉语拼音和英文索引。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林木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林科院、北京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铨、宋廷茂、陈天华、王章荣。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林木育种及林木种子管理工作的常用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林木种子行业的生产、科研、教学领域。 2、基本术语 2.1 森林遗传学 forest genetics 在遗传学理论指导下,研究森林树木的遗传变异规律的科学。 2.2 林木育种 forest tree breeding 应用遗传学原理选育和繁殖林木新品种和新的栽植材料的林木遗传改良工作。 2.3 林木改良 forest tree improvement 广义的林木育种。除包括林木育种的内容以外,还包括对现有林木遗传改良等各项管理工作。 2.4 林木选择育种 selective breeding of forest tree 在林木种内群体中,挑选符合人们需要的群体和个体,通过比较、鉴定,繁育有益的遗传材料,改良林木遗传结构,提高林木遗传品质的育种技术。 2.5 遗传 inheritance;heredity 遗传物质从亲代传给子代,使子代的性状与亲代保持相似的现象。 2.6 数量遗传 quantitative inheritance 生物群体内表现为连续变异,常用统计学方法进行研究的性状遗传方式。 2.7 遗传物质 genetic material 以单链或双链脱氧核糖核酸或核糖核酸为组分的遗传信息的载体。 2.8 基因 gene 遗传物质的最小功能单位。通常是由特定的核苷酸序列组成的脱氧核糖核酸(dna)分子链的一定长度的区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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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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